改造一条路 要挖三四次居民希望有关部门统筹安排施工计划
[摘要]居民希望有关部门统筹安排施工计划
■ 本报星级记者胡明兵
一条路,一个月之内“开膛破肚”两次,老百姓看不下去了,认为这种反复挖路的行为,不仅浪费资金,还影响居民生活。近日,有黄山市一读者向记者反映此事。
他说,这条路位于镇政府所在地的街道上,今年10月开始,一个月内开挖两遍。到处都是泥巴,生意不能做,车子不能停。 “这样的行为,不仅浪费了资金,也影响了当地的居民的出行和生活。难道有关部门就不能协调一致,挖开一次就把所有该埋的管道、线路都埋进去吗? ”
12月3日,记者联系到该镇党委主要领导,没想到,他也有很多苦衷:并不是他不想同时施工,而是作为基层领导,根本做不到这一点。
他告诉记者,第一次是电力下地施工,第二次是自来水下地施工。电力、自来水是不同的投资部门,开挖道路是不同时期的投资补助计划。镇里曾经想将之纳入一并施工,但现在管得紧,施工证等前期手续不全就不能开工,已办妥手续的,上级又追投资完成进度,导致不得不如此二次开挖。并且,明年春节后还要开挖一次——污水下地施工。
他介绍说,这条路改造一下,包括水、电、污、弱电、路灯(均在这次改造之内,明年春节后就是污水弱电和路灯集中下地),约3000万元,时间上不是一个部门能定下来的。
比如,六七月份先进行电力施工,省里规定9月底之前必须完成;自来水是镇里压到上个月初才施工的,镇里原计划自来水和弱电污水一并干,镇里承诺省里有关部门,如果10月上旬前弱电污水招标工作未完成,则自来水先施工,这条自来水列入了省市民生工程,原则上10月底最迟11月底要完成,而污水弱电招标工作又基于立项报批、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标前审计等诸多程序,估计要到明年元月才能完成所有手续,所以只能让自来水先施工了。条条考核,条条规矩,不能逾越。如果哪个部门或哪个考核被通报了,会影响镇里以后到这个部门争取项目。
“群众希望同时施工的意见是对的,上级部门的工作计划也是对的,我们理解群众反映,但也不好阻碍部门施工,只能尽可能让影响老百姓的事情少发生。”该镇领导表示。
记者将情况反馈给反映问题居民,他在表示理解的同时,也希望上级有关部门以后在下达计划、指标时能统筹考虑,尽量不要让一条路短时间内多次“开膛破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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