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名牌评定管理办法》施行

黄山日报 2018-12-05 03:45 大字

记者从市质监局了解到,日前,黄山市正式出台《黄山市名牌评定管理办法》,并已于11月26日起施行。

《办法》规定,评定工作每年进行一次,由市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每年5月底前公告本年度黄山市名牌具体申报条件以及受理申请的开始和截止日期。同时《办法》还明确了黄山市名牌认定的“红线”:在近3年内,企业在质量、环保、产业政策和知识产权、商业信誉等方面存在违法行为,或者被列入诚信黑名单,以及在市级以上质量监督抽查中存在不合格或严重问题等情况,都不得申报黄山市名牌。

·袁玉灵金灿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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