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起中心城区禁放烟花爆竹开通市民举报电话

黄山晨刊 2018-12-03 04:54 大字

□ 记者 汪嫒

晨刊讯 11月30日,记者从屯溪区政府召开的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自2019年1月1日起,《黄山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正式实施,明确对中心城区、黄山经开区等设定禁放区和限放区。

其中,东至花山大桥,南至徽杭高速公路,西至合铜黄高速公路、京福高铁,北至龙川大道、轩辕大道规划网干铁路以及四周沿线居民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其它范围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目前,黄山市共有烟花爆竹批发点1个,零售点171户,截至2018年11月30日,对烟花爆竹经营户告知存货登记备案150户。

屯溪区安监局负责人杨剑敏表示,目前该区加大禁放区内禁放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工作,强化整治清理;对在禁放区内已经颁发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2019年1月1日后到期的,按《规定》予以注销收回;对禁放区内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至今未卖完,尚有库存的烟花爆竹,由烟花爆竹批发公司及其主管部门协调处理;自2019年1月1日起禁放区内不得设置烟花爆竹销售网点,现有的烟花爆竹零售点2018年12月31日前清理完毕,限放区内发放临时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禁止向禁放区域内运输烟花爆竹,坚决查处非法运输,储存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屯溪区城管部门表示,将积极配合开展宣传工作,加大巡查力度,依法取缔流动兜售烟花爆竹摊点,及时组织清扫烟花爆竹燃放废弃物,此外可对不听劝阻的行为人处以50元至500元的罚款。

此外,屯溪区政府还设置了举报电话,市民们可拨打110、2596241(屯溪区)、2552071(经开区)等电话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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