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州区法院作风效能建设抓小抓常

黄山日报 2018-11-30 07:54 大字

近年来,徽州区纪委驻区法院纪检组通过完善制度约束、强化日常督查、畅通监督渠道、筑牢思想防线等举措抓小抓常,加强作风效能建设。

一是强化制度约束。建立审判人员权力清单制度,做到依法放权和有效控权相结合,放权不放任、用权受监督;建立廉政风险预警机制,加强廉政风险点的收集、分析和研判,及时发出预警信息,做到廉情动态及时掌握、及早应对;建立重要节庆日廉政短信提醒机制,警示干警增强拒腐防变能力,达到自警自省目的。

二是强化督查检查。围绕全院干警日常考勤、工作纪律、庭审纪律等,定期开展审务督查;不定期抽查办公秩序、干警着装等情况;对重点环节领域如财务支出、公车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招投标工作、案件司法鉴定及司法拍卖等,纪检人员全程参与、跟踪监督;任命廉政监察员,监督执法办案各环节;凡举报事项,必一查到底、查实查清。

三是畅通监督渠道。开通立案信访及纪检监察投诉电话,在法院官方网站开设纪检监察举报信箱,接受当事人对法官作风纪律的监督。充分发挥信访、电话、网络“三位一体”投诉沟通平台作用,做到渠道畅通、反应快捷。

四是筑牢思想防线。组织党员干警参观全市廉政教育基地,观看典型宣传片《榜样3》,及时传达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等违法违纪典型事例的通报,充分运用正反典型“两面镜子”,教育引导干警明底线、知敬畏,找差距、明方向,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坚持需求导向聚焦短板补齐

徽州区法院针对式培训提升书记员综合能力

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背景下,建设素质较高且稳定的审判辅助队伍尤显重要。徽州区法院坚持以需求为导向,从问题出发,聚焦书记员反映突出的能力短板,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开展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全面提升书记员尤其是聘用制书记员综合能力。

此前,该院向院内20名书记员(含聘用制书记员)发放培训内容问需表,详细了解、征求书记员关于培训授课内容的意见,综合归纳、梳理出:提升写作能力、庭审记录要点归纳能力是他们急需培训、提升的两个方面。11月12日上午,以如何提升上述两方面能力为主要内容的书记员培训会在该院召开。

该院研究室副主任胡博以“浅谈通讯员如何撰写法院新闻报道”为题,着重从日常积累、写作入门、写作方式方法等方面,结合大量新闻报道实例,就书记员如何发现、搜集新闻素材,如何撰写新闻报道通讯,进行细致讲解。民一庭书记员占磊结合自身从事书记员工作的经历、日常总结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从庭前、庭审、庭后工作三方面细致讲解书记员工作。培训现场,授课人和听课者还就案件评查中发现的卷宗整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交流、探讨,点对点指正、手把手指导,从问题本身出发,解决问题,提升业务能力。

针对性强、直观式培训让每名参训书记员获益匪浅。正如该院一名聘用制书记员所说:“首先,授课的人均是本院干警,一开始就拉近了距离。而且授课内容均是我们急需提升的方面,综合发现的问题,现场解答疑问、解决问题,针对性强、效果明显。”

青少年模拟法庭巡演进校园拉开普法帷幕

“现在开庭。”伴随着稚嫩的声音和清脆的法槌敲击声,11月21日下午2时整,一场别开生面的青少年模拟法庭在徽州区西溪南中心学校开庭。

本次模拟法庭的“审判长”“审判员”“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等诉讼角色均由岩寺小学的孩子们扮演。“庭审”以一位农夫非法狩猎野生石蛙,触犯刑法的案例为脚本,增强青少年环保意识的同时,真实还原整个“庭审”活动,让同学们在体验“庭审”的过程中学习法律知识,增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趣味性与互动性。

今年,徽州区法院从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高度出发,通过建立法官“以案释法”工作长效机制,从院内选拔10名具有法律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较强的年轻干警,组建“蒲公英”普法宣讲团,按照“哪里有需要,我们就到哪里普法”服务理念,以预约菜单点课方式,以互动交流问答形式,计划开展送法进农村、进校园、进景区、进企业等系列专题普法宣讲活动,结合弘扬传统美德、倡导法治文明风尚等典型案例,加强普法、释法的针对性和时代性,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递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经过精心筹划,该院决定将其指导下成立的“青少年模拟法庭”作为普法“王牌栏目”,与区教育局、岩寺小学联合,在西溪南中心学校开展“青少年模拟法庭”巡演活动,同时也作为“蒲公英”普法宣讲团的“开讲之作”。

此次“青少年模拟法庭”巡演吸引了西溪南中心学校近300名师生热情观演,通过生动地模拟法庭表演,“法庭”内外的“演员”和观众深入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进一步明确了知法、懂法、守法的重要性。活动结束后,“蒲公英”普法宣讲团成员对模拟法庭的“演出”进行点评,结合案例开展普法教育,与现场学生以一问一答方式互动交流。学生们参与热情高涨,回答问题积极踊跃。“青少年模拟法庭”每名角色的“扮演者”在活动结束后还收到一份特殊礼物——“普法小能手”胸牌,由宣讲团成员为他们戴在胸前,以浓郁的仪式感增强“人人争当普法能手”的自豪感。

今后,该院依托“蒲公英”普法宣讲团这一载体,将定期开展以案释法、普法宣讲活动,使其常态化、制度化,青少年模拟法庭也将在辖区其它中小学陆续上演,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和社会氛围。

不远千里执结民生案

六旬老人送锦旗致谢

“方法官,多亏你们帮忙,我才能拿到这笔赔偿费,感谢你们!”11月19日一大早,年过六旬的张某赶来徽州区法院,将一面印有“公正执法一心为民”的锦旗送到执行法官手中。

原来,2016年2月,张某从徽州区某商行购买烟花礼炮,燃放时被炸伤左眼。经调查,该礼炮为湖南省临澧县某鞭炮公司生产。受伤后,张某先后多次到医院治疗并进行手术。经司法鉴定,张某左眼损伤评定为七级。2018年1月,二审判决鞭炮公司限期内赔偿张某损失85425.73元。判决生效后,鞭炮公司一直没有履行给付义务,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经调查,该鞭炮公司名下暂无其它可供执行财产。承办法官通过电话与其法定代表人李某多次联系,责令履行法律义务,但他在电话中屡屡与法官周旋,做“空头计划”。看到李某如此态度,法院依法将该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李某采取限制高消费强制措施予以惩戒,但李某无动于衷,甚至一段时间内联系不上。承办法官几经周折再次联系李某,其直接表示公司已处于停产状态,没有履行能力,执行陷入僵局。

考虑到张某年事已高、生活不富裕,该案能否实际执结直接关系到他基本生活和后续治疗保障,承办法官遂迅速改变策略,积极与公司所在地法院协调、沟通,派干警远赴近千公里外的湖南临澧寻找被执行人,督促其履行法律义务。驱车10个小时,执行人员于11月12日晚到达临澧,在当地法院配合下成功找到李某,当面告知其不履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及可能对其采取的强制措施,当场要求其即刻按照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没想到法官会驱车千里寻找自己,在法律强制力面前,李某傻了眼,当场支付40000元现金,并将剩余执行款转账至法院账户,案件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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