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处置法院查封财产屯溪区一经营户受审

黄山晨刊 2018-11-02 06:26 大字

□ 记者 姚大盛

晨刊讯 经法院查封的财产,未经同意擅自处理的话,情节严重的将会构成犯罪。11月1日,屯溪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非法处置查封财产案,被告人蔡某勤出庭受审。

据了解,现年45岁的女子蔡某勤,原个体经营屯溪区一家酒店用品洗涤厂。此前,屯溪区人民法院办理孙某申请执行高某君、屯溪区该酒店用品洗涤厂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在法院作出判决生效后,因高某君、该酒店用品洗涤厂未自动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孙某于2017年6月1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7年6月21日,法院向该酒店用品洗涤厂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责令其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及至2017年9月22日、27日屯溪区人民法院依法查封该厂名下的机器设备,其中包括一台全自动折叠机和一台自动熨平机。

2017年10月初,被告人蔡某勤未经屯溪区人民法院许可,擅自将被查封的该台全自动折叠机和自动熨平机上的封条揭下,于2017年10月9日晚,将该台全自动折叠机归还给出租人吴某。另外,被告人蔡某勤因没钱归还欠孙某的钱款,于2017年10月11日晚将该台自动熨平机抵债给孙某,并于2017年12月帮孙某联系买家,孙某进而将该台设备以4万元价格卖给黄山市一家洗涤店的李某。经屯溪区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非法处置的法院查封的该台全自动折叠机价值为人民币29700元;该自动熨平机价值为人民币95460元,合计为人民币125160元。

2018年6月7日,因涉嫌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嫌疑人蔡某勤被黄山市公安局黄山经济开发区分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21日,由黄山市公安局黄山经济开发区分局执行逮捕。当天上午,该案庭审结束,未当庭宣判,待合议庭合议后再择期宣判。

新闻推荐

千年村落的百年守护者 黄山西递村有支义务打更队

黄山西递村有支义务打更队

黄山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黄山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