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良执业行为黄山市38家医疗机构33名医务人员被记分
□ 记者 许晟
晨刊讯 9月21日,记者从市卫计委了解到,自黄山市开展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工作以来,迄今全市已有38家医疗机构和33名医务人员因存在不良执业行为被记分。此项工作在黄山市的大力推进,将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监督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更好地维护广大群众的健康权益。
据介绍,本月中旬,市卫计委开出首张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通知书,被记分对象是一家市直管的民营医院。卫生监督员在执法检查中发现,这家民营医院在血液透析机只备案19台的情况下,在血透室使用21台血液透析机为患者开展血液透析治疗。卫生监督员依法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同时依据《黄山市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予以记3分,并将记分情况上报至安徽省医疗服务综合监管平台。据了解,为有效预防和控制经血液透析导致的医源性感染,提高医疗质量和保证医疗安全,国家对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严格实行执业登记管理。按照规定,医疗机构设立血液透析室应当向其职业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血液透析室仪器设备清单等材料;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设置或血液透析机数量发生变化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变更。
据了解,本月上旬,徽州区卫计委也开出首张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通知书,辖区内一家医院因开展细菌培养的实验室未取得市卫计委的备案证明,被依法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依据《黄山市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一次记2分,记分情况按照规定上报。而在今年6月,屯溪区卫计委也对辖区内两家医疗美容机构的不良执业行为予以记分。其中,一家医疗美容门诊部因病历、处方等医疗文书书写不规范、有缺项,未在醒目位置公布投诉电话、地点、信箱等,未在明显处所悬挂诊疗科目、收费标准,被记3分;另一家医疗美容门诊部因医学文书书写不规范、使用不具备条件的主诊医生负责实施医疗美容项目,被记4分。
近年来,随着医疗行业作风建设不断加强,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但是,在医疗服务综合监管中长期存在“爱惜羽毛”“重准入轻监管”等问题。一些医疗机构特别是基层医疗机构和民营医疗机构,长期忽视医疗质量安全管理,部分医务人员没有按照规章制度、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开展医疗服务,开大处方、乱检查、乱收费、收红包、虚假广告、过度医疗、医疗欺诈等发生在医疗服务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甚至导致医疗安全事件发生,严重侵犯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为加强对全市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监督管理,严格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健康权益,市卫计委出台《黄山市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和《黄山市开展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实施方案》。根据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的情形、危害程度,一次分别记1分、2分、3分、6分、12分。记分以1年为一个记分周期,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记分达到6分、12分、15分、18分、24分时,分别给与加大检查频次、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暂停执业活动、法律知识脱岗培训等惩戒措施,同时记分情况与医疗机构等级评审、校验和医务人员职称聘用相挂钩。
市卫计委有关工作人员透露,自黄山市开展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工作以来,迄今全市已有38家医疗机构和33名医务人员因存在不良执业行为被记分。实行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增强了卫生计生执法的震慑力,有助于提高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自律意识。但是,个别区县至今没有启动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推进。按照要求,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情况实行半年一公示。各地将在12月底公示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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