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首例“拒执罪”案件开庭宣判

皖江晚报 2018-08-15 12:35 大字

本报消息记者赵天彪报道8月14日上午9时许,黄山市徽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张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据悉,这是该市首例被执行人的“拒执罪”案件。

当天庭审现场,黄山市徽州区人民法院通过新媒体直播,共有100余人旁听庭审。

据了解,作为三起涉案标的共计23万余元案件的被执行人,在徽州区法院依法向其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后,张某仅支付1.6万元,未履行全部法律义务。

经调查,张某名下暂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执行法官与张某多次沟通,告知他如果名下有新的财产,必须及时向法院报告,优先清偿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同时向其释明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相关法律后果。

2017年9月,张某私自将其名下宅基地以3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他人。为逃避执行,不留下财产交易线索,他特意约定对方现金交易,并将35万元全部用作他途,并未还款。

2018年2月,执行法官从申请执行人口中得知张某买卖宅基地的线索,先后两次找张某调查核实,但他矢口否认,对财产变动情况向法院作虚假陈述,逃避执行。

由于张某的行为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黄山市徽州区人民法院依法将该案移交当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2018年6月8日,张某在江西上饶一宾馆内被黄山市徽州区公安机关抓获,后被刑事拘留。2018年7月23日,黄山市徽州区人民检察院以张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开庭前,张某亲属代其履行了还款义务。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

鉴于被告人张某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依法从轻处罚。其家属在法院审理阶段代为履行义务,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七个月。

判决后,被告人张某当庭表示不上诉。

新闻推荐

黄山市创城指挥部办公室第一次会议要求迅速掀起新一轮创建热潮

本报讯记者刘晨报道8月14日上午,市委副书记黄林沐主持召开市创城指挥部办公室第一次会议,要求统一思想、压实责任,推进...

黄山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黄山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