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村民在家中捕获一只绿鹭 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民警将其放归自然
本报讯(YMG记者姜春康通讯员刘桂强吴方宇摄影报道)昨日,龙口黄山馆边防派出所民警将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绿鹭”放归自然,为保护野生动物,维护周边生态环境贡献了自己一份微薄之力。
当日上午,该所民警在辖区馆前邹家村走访中了解到,群众邹某在家中捕获了一只“怪鸟”,引起群众争相观看。
了解此情况后,民警主动到邹某家进行查看,经联系相关部门及上网查询认定这只“怪鸟”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绿鹭”的幼鸟。看到这只“绿鹭”很虚弱,民警立即找来了水和食物对其进行喂食,经过悉心的照料,这只“绿鹭”又焕发了勃勃生机。
下午,征得群众邹某同意,在相关部门的指导下,民警将“绿鹭”放归自然。
新闻推荐
本报讯8月1日下午,副市长毕普民率队赴中心城区和徽州区,开展“送清凉”活动。毕普民一行首先来到中心城区天都大道...
黄山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黄山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