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溪地区已发3张《中医诊所备案证》

黄山晨刊 2018-04-10 11:30 大字

□ 记者 许晟

晨刊讯 备受业界关注的中医诊所备案制落地9个多月,中心城区中医诊所备案工作进展如何?4月8日,记者从屯溪区卫计委了解到,自3月下旬发出“首证”以来,屯溪地区已有3家中医诊所取得《中医诊所备案证》,另有数家拟举办的中医诊所已提交备案材料。

屯溪区卫计委医政科负责人施学前介绍,屯溪地区第一张《中医诊所备案证》发放于3月22日,举办方为昱中花园东向一家中医诊所。“收到该诊所的备案材料后,我们及时组织审核。经审核,我们认为该诊所备案事项齐全,予以备案。”目前,该委已向屯溪地区3家中医诊所发放《中医诊所备案证》。此外,还有数家拟举办的中医诊所已向该委提交备案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按照中医诊所备案要求进一步完善备案材料。

据了解,《中医药法》施行之前,黄山市对符合举办条件的中医诊所均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中医药法》施行以后,中医诊所设置由传统的许可制改为备案制,举办中医诊所需要的等待时间大为缩短。施学前告诉记者,以前申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前后大概需要两三个月的时间。现在只要手续齐全、备案材料完备,完全有可能做到当天申领、当天发放,当天开展执业活动。今后将加强现场核查,核实相关材料,并定期开展现场监督检查,促进中医诊所健康发展。

备受业界期待的《中医药法》于2017年7月1日起施行,社会力量举办中医诊所的热情一时间迅速高涨。但是,与中医诊所备案制密切相关的《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直到2017年12月1日起才予以施行;《中医诊所备案证》直到今年年初才由省卫计委发放到市卫计委。市卫计委中医药发展与服务管理科负责人武兵告诉记者,黄山市各地中医诊所备案数暂未报至市里,但各区县卫计委已全面受理中医诊所备案工作。

中医诊所是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运用中药和针灸、拔罐、推拿等非药物疗法开展诊疗服务,以及中药调剂、汤剂煎煮等中药药事服务的诊所。2017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医药法》明确,举办中医诊所的,将诊所的名称、地址、诊疗范围、人员配备情况等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备案后即可开展执业活动。中医诊所举办门槛的降低,被视为迎来了行业发展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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