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数过百
□记者许晟
晨刊讯黄山市进一步贯彻落实简政放权、优化服务要求,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为保障食品安全质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驾护航。截至目前,黄山市食品安全企业标准通过备案数已超过100份,工作进展处在安徽省各市前列。1月26日,记者从市卫生监督所了解到这一信息。
市卫生监督所审核证照科科长周利平介绍,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省卫计委在2016年底将除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以外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委托下放到市级卫计行政部门办理,全面推行食品安全企业标准文本公开,全程实行网上办理,强化对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的事中事后监管,确保食品安全。此项改革有助于提高办事效率,减轻企业负担,为企业提供更好的服务。
周利平指出,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严于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食品生产企业制定食品安全企业标准是落实食品安全生产、维护食品安全责任,增强企业自律意识的体现,是规范企业生产经营、提高产品质量、加强企业管理、促进生产工艺技术进步、保障食品安全的措施,也是企业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不同消费需求的需要。根据《食品安全法》,国家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记者了解到,市卫生监督所按照相关法规文件要求,认真做好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落实食品生产企业是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同时创新思维,多角度服务企业,做好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等相关工作。按照要求,食品生产企业对提交备案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内容等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确保按照备案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组织生产的食品安全,对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实施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据介绍,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后,除供公众免费查阅、接受公众监督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备案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存在问题的,均可向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举报。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中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的,一经发现,备案企业应及时修订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企业在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中弄虚作假的,除撤销备案外,将向社会通报弄虚作假行为,并将企业不良不法行为纳入信用管理体系。记者登录在安徽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网络平台,发现黄山市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以茶制品、蔬菜制品和盐制品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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