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优化小区物业管理
□记者舒俊
随着黄山市城市建设步伐加快,中心城区小区日益增多,但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不能与之相匹配,企业的数量虽多,但服务能力有限;人员虽多,但劳动力质量普遍不高。再加上业主对物业服务的需求呈现多元化趋势,业主所持的物业理念各不相同,致使小区物业管理矛盾时有出现。在刚结束的屯溪区“两会”期间,就有多名人大代表提交关于进一步优化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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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业管理存在问题多
人大代表汪悦在建议中分析了小区物业管理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首先,街道社区物业管理人员配置与现实需要存在明显不足,社区物管矛盾调解作用与业主需求存在较大差距,使有的问题长期无法落实解决,加上对物业管理工作缺乏奖惩办法,不利于调动物业管理工作各方参与的积极性。其次,企业自我规范机制培育不足,受制成本攀升,经营发展困难,物管资质普遍不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低;企业大部分起步晚、规模小,员工文化程度较低,专业化水平不高;同时,部分企业管理粗放,没有完善的内控体系,物业服务随意性较大,服务质量无法得到小区群众认同。再次,部分业主权力义务认识混淆,业委会组建难、作用发挥难,部分业主强调权利较多,履行义务较少,强调服务较多,按期缴费较少;部分业主参与意识不强,对小区公共事务和公共利益缺乏应有的热情和主人翁精神,对小区决策、管理热情不高;有的业主公德意识不强,随意侵占公共空间,破坏小区人居环境,邻里矛盾极易升级。最后,开发建设遗留问题,包括规划变更、房屋格局和小区环境与售房承诺有差距,房屋和附属设备建设质量差,部分配套项目不到位等,导致业主利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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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一:强化部门监管职能和业主主体责任
物业管理事关社会和谐稳定,针对当前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汪悦提出建议:“一要强化部门监管职能,不断提升物管企业服务质量及水平;加强对物业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物管人员工作水平;完善物业企业资质认证体系,从企业注册资金、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数量、相关专业管理和技术人员数量等方面进行完善,提高物业准入‘门槛\’,从源头上保障物业企业服务水平;对存在问题多、服务水平低、管理能力差、群众投诉集中的企业及时通报、诫免,直至勒令退出。二要强化业主主体责任,努力形成小区物管各方共治格局,加强对业委会成员的培训,使其能合理反映业主诉求,引导业主遵守小区公约,监督企业履行合同,协调物业矛盾纠纷;畅通业主与业委会、物管企业沟通渠道,确保物业管理问题得到及时反馈和有效沟通;倡导建立业委会定期或不定期会议制度,集中梳理小区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并及时将物管企业责任事项予以交办落实;物管企业要正确处理好与业主的关系,认真研究解决小区业主反映的问题,采取有效方式公示自己的工作、真实的收支情况等,增加透明度,提升满意度。三要妥善解决开发商遗留问题,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排查,形成问题清单,分类制定解决方案,对必须启用大修资金的开辟绿色通道;加强对新建商品房的质量监管,避免类似问题重复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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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二:创新物管模式,建立物管在线平台
王莺燕代表对这一问题也有独到见解,她建议:“一是尽快创新物业管理模式,推进物业管理的集约化、规模化发展。建议有关部门通过行政和市场两方面力量共同推动,引导若干物业管理企业组建物业管理联盟,或通过并购建立物业管理集团,或由一个各方面都比较好、比较成熟和规范的大型物业管理企业出面带动(整合)若干个中小企业,实施统一标准、统一规范、统一管理,通过规范化、集约化,从而实现降低成本、提高效益、提升质量。二是建立物业管理社区在线平台。有关部门可帮助物业企业开发物业管理社区在线平台,拓展物业企业便民服务内容,实现物业管理信息的透明化、可延续,为业主与物业公司搭建便捷的沟通渠道。物业公司应把维护检修计划、物业维修保养记录等上传平台,供居民监督。借助平台,在业主、物业、居委会之间建立起便捷的沟通渠道,推动物业管理账目公开,探索业主自治管理模式。通过网络提供老年服务、小孩照看服务、送货上门服务、管家式服务、公益服务等,提高物业服务的多样性。在线接纳业主报修、投诉、建议、反馈、缴费等,提高物业服务的便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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