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欺骗旅游者消费还擅自增加旅游项目?黄山市一导游被罚款1万扣证3月

黄山晨刊 2017-08-30 14:17 大字

□记者方伟

晨刊讯8月28日,市旅委公布行政处罚公告,对黄山市导游员汪某涉嫌欺骗旅游者消费、擅自增加旅游项目一案进行处理,对其处以1万元罚款,暂扣导游证3个月的行政处罚,并给予委派导游员的旅行社处以警告行政处罚。

6月6日-10日,市旅游管理综合执法局委派市旅游管理综合执法支队直属大队工作人员对黄山市旅游市场秩序情况进行暗访。6月7日,暗访人员在杭州旅游集散中心报名参加“黄山、西递、宏村三日游”,全程无自费。根据暗访视频资料及暗访报告显示,6月8日,在黄山风景区游览过程中,黄山市某旅行社导游员金某所带团队与另一旅行社导游员汪某所带团队拼团,暗访人员发现汪某存在有向游客收取换房费用的行为。6月9日,下山后汪某带领这两家旅游社的部分团队游客(包含暗访人员)至茶行购物。6月12日,市旅游管理综合执法局予以立案调查。

经查,6月8日-9日,汪某接受旅行社委派,为该公司的“黄山二日游”团队提供导游服务。该团队游客23名,旅行社预定的黄山风景区住宿场所为白鹅山庄,行程中无购物项目。6月8日上午,汪某带领团队中先到达的17名游客上山时,在云谷寺遇到导游员金某,接受金某委托一起带团队的14名游客上山,同时委托金某带其团队中午将要到达的6名游客。在带团过程中,汪某和金某未告知游客真实的住宿地点,宣称可以加补房费将住宿地点调整至景区核心区域,在收取游客加补的房费后,仍将游客安排至旅行社原预定的白鹅山庄。经核实,汪某所带团队中有15名游客补交了换房费,通过收取游客的“换房费”,汪某获利1340元并未上交旅行社。6月9日中午,游客团队下山后,汪某在明知旅行社未安排购物项目的情况下仍将团队游客带至茶行购物。

汪某的以上行为违反了《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不得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或者与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以及《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导游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旅行社确定的接待计划,安排旅游者的旅行、游览活动,不得擅自增加、减少旅游项目或者中止导游活动”之规定,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规定,参照《安徽省旅游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决定对当事人汪某的两个违法行为分别处罚、合并执行,处1万元罚款,暂扣导游证3个月的行政处罚,给予委派导游员的旅行社有限公司处以警告。

新闻推荐

黄山区法院参加执行案款“一案一账户”培训

8月15日,黄山区法院执行人员、技术人员和财务人员参加由省高院举办、南京通达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主持的法院执行案款“一案一账户”视频培训会。“一案一账户”即通过银行提供的平台,给执行主账户...

黄山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黄山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