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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区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惠民暖心

黄山晨刊 2017-08-18 15:10 大字

□谢坚胡晓发

晨刊讯2016年,黄山区汤口镇程某迎来一名女孩,但因先天性耳疾需要手术,高昂的医疗费用让本不富裕的家庭陷入困境。社区工作人员得知这个情况后,立刻告知程某,参加政府实施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民生工程项目,可以帮助解决一定费用。今年,程某带着孩子来到安医做手术,医疗费共计28.9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共报销21.167万元,其中大病保险支付9.22万元;实际补偿率为73.24%,其中大病保险提高补偿率31.9%。

黄山区2014年开始实施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含住院和门诊慢性病、门诊特大病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报销后,一个保险年度内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的部分,由大病保险给予保障。大病保险个人免缴费,保险限额不设封顶线。

截至目前,该区享受居民大病保险待遇94人次,支付金额达58.89万元。通过补偿,居民医保大病人群基金支付比例由原56%提高至65%,整体补偿率提高9个百分点。其中大病保险最高支付14.97万元,补偿率从29.86%提高至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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