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城区查扣上万元不符合规定的进口食品市场监管部门:无中文标签或标签不全的勿买
□记者李小云文/摄
晨刊讯近日,屯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举报,依法检查位于屯溪区栢景雅居小区内的一家网络销售店,扣押多种不符合规定的进口食品,市场价值上万元。
8月8日,该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依法对位于栢景雅居小区内的这家网络销售店进行了检查。记者注意到,房间内有多种待销售的进口婴幼儿奶粉和辅食,经初步调查,该销售店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且销售的进口婴幼儿奶粉和辅食没有中文标签。现场,执法人员对该店销售的不符合规定进口食品全部予以扣押,并立案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此外,第九十七条规定:“进口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有中文标签;依法应当有说明书的,还应当有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本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并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预包装食品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条规定的,不得进口。”
“根据规定,标签上不仅要有食品的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而且还要有保质期、产品标准代号、贮存条件等事项,尤其是对于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还规定标签‘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该局执法大队负责人汪飞跃告诉记者。
记者了解到,针对无中文标签或者有中文标签但不清、不全的食品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该局此前在中心城区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立案查处多起违法违规经营进口食品案件。
“一般来说,‘问题\’进口食品主要有三种来源:一是确实是正规渠道入境,但入境时未规范加贴中文标签,加上食品索证索票执行不到位,最后到零售终端时,经营者也不知道所经营的无中文标签食品真实来源;二是通过个人走私、夹带、网购邮寄入境;三是黑心商贩用假产品换个新包装混进市场,实际是国内生产,却贴上了外文标签,以假乱真、以次充好。”汪飞跃说。
他提醒消费者,购买进口食品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购买时应注意检查进口食品的外包装上是否有中文标签或完整的中文标签,对于没有中文标签或中文标签不清、不全的进口食品,不要购买。日常生活中,如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发现有销售不符合规定进口食品的行为,可及时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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