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成了“嫂子”弟媳成了“妻子” 寿县一家兄弟三人乱用身份证登记结婚,家庭关系全乱套;法院撤销涉案的两起结婚登记

新安晚报 2020-12-03 10:24 大字

在寿县一户大家庭中,由于家人之间乱用身份证登记结婚,大哥吴大与二弟吴二的媳妇领了结婚证,二弟吴二又与三弟吴三的媳妇领了结婚证,家庭关系全乱了套。昨天,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从寿县法院了解到,法院经过审理,判决撤销了涉案的两起结婚登记。

未到法定结婚年龄,借身份证登记结婚

吴家三兄弟分别是1980年、1982年和1983年出生。按当地习俗,父母都想让儿子早日娶上媳妇。2004年4月,吴二谈了一个女朋友准备结婚,可离法定结婚年龄还差几个月,而刚好吴二的哥哥吴大尚未结婚登记。和家人商量后,吴二带上哥哥的户口簿、身份证,以哥哥的名义与女友到寿县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

5个月后,吴二的弟弟吴三准备结婚时,也是离法定结婚年龄差几个月,此时吴二已经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一家人商量后,决定让弟弟吴三持吴二的户口簿、身份证,以吴二的名义和女友到寿县民政局申请办理结婚登记。

2005年,吴大结婚时,由于当时婚姻登记没有联网,他用自己的真实身份进行了登记结婚。而吴三虽然结婚多年,却在法律上一直处于“单身”状态。

买房办理房产登记,才意识到身份尴尬

兄弟三人结婚后,当时都在一个大家庭里生活,二媳妇、三媳妇的户口也都迁入到婆家一个户口簿上。孩子出生后,户口也顺理成章落到同一个户口簿上。直到后来户口分开,吴二一家三口与吴三一家三口都各自立户,户口簿上人员没有错,唯独结婚证上人员是错误的,但也没有带来什么不便。

2018年,吴二在六安市以夫妻二人名义购买了一套期房。今年,夫妻二人拿到新房钥匙,准备办理房产登记时,需要提供夫妻二人的结婚证。可吴二手里的结婚证上,妻子的配偶是哥哥吴大,无法使用。这时,吴二才想到妻子是“大嫂”、弟媳是“妻子”的这种关系,给他们带来了不便。为此,吴二想抓紧把“大嫂”“妻子”位置互换,让法院判决撤销他们的结婚登记。

法院撤销结婚登记,两对夫妇重新登记

今年5月6日,吴二和吴三的妻子以寿县民政局审查不严,造成婚姻登记错误为由,起诉到寿县法院,要求撤销他们的结婚登记。

法院审理后认为,这两对夫妻申请结婚登记时提交的身份证件齐全且真实,寿县民政局的工作人员客观上不具备准确辨别证件持有人与证件所记载信息是否吻合的条件和能力,因此,寿县民政局通过审查四位申请人提交的身份信息材料,在申请人签署了《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后为他们办理结婚登记并颁发结婚证的行为在办理程序上并无明显不当。该结婚登记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主要是因申请人骗取登记的违法行为所致。鉴于他们夫妻关系的事实并不存在,如果不予撤销,不仅给当事人自身生产生活造成不利影响,同时也给社会公共秩序及不特定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带来潜在危害,法院依法判决撤销了涉案结婚登记。同时,法院还对吴二夫妇和吴三夫妇共同提交虚假材料骗取登记的违法行为予以指正。

昨天,办案法官回访当事人得知,这两对夫妇现已重新办理了结婚登记,成为真正的合法夫妻。(文内人物均为化名)

王婷婷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张安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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