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乡村中小学首席教师管理考核拧“发条” 《亳州市乡村中小学首席教师管理考核办法》出台

亳州晚报 2019-11-21 08:29 大字

[摘要]《亳州市乡村中小学首席教师管理考核办法》出台

本报讯近日,市教育局出台《亳州市乡村中小学首席教师管理考核办法》,就全市乡村中小学首席教师管理考核提出明确要求。

今年,安徽省在亳州市、宿州市阜阳市六安市安庆市淮南市寿县、池州市石台县、滁州市定远县、蚌埠市怀远县等5市4县开展乡村中小学首席教师岗位试点工作。各试点市(县)按照选拔聘用条件,经过自主申请、学校推荐、县区遴选、市级审定等方式,共遴选出1896名乡村中小学首席教师人选,其中亳州市共有200名。

《办法》指出,乡村中小学首席教师管理考核是一项系统工程。亳州市将按照坚持务实导向、突出过程管理、加强整体联动的原则,严格管理考核,着力打造一支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师德高尚、育人水平高超、组织协调能力强的中小学首席教师队伍。

亳州市将根据乡村基础教育发展的实际需要,重在引导激励、过程培养和实践历练,建立首席教师工作室,构建教师专业发展共同体,支持首席教师通过多种形式,承担青年教师培养任务,切实发挥其在教育教学一线的示范引领作用。突出过程管理,严格按照标准条件对首席教师进行管理考核。加强考核评价,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建立激励与制约机制,形成能进能出的动态管理体制。

《办法》指出,乡村中小学首席教师应承担多项职责任务。组建首席教师工作室,制定工作室发展规划。模范遵守职业道德,不得违反《亳州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列举内容。坚持学习,不断提升自身业务水平。参与教师轮岗交流,并承担教学工作任务。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通过签订培养责任书、开展培训讲座等,带动提升更多教师教学水平。承担科研任务,按时完成年度研究任务。建成精品校本课程,所在工作室积极承担校本培训课程的研发、讲授和指导工作。

考核时,亳州市将重点围绕职业道德、轮岗交流、工作室建设情况、学习情况、指导青年教师、示范引领、科研任务、校本课程等进行量化考核。亳州市对首席岗位教师实行任期制动态管理,3年一聘。乡村中小学首席教师管理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年度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停止聘用。任期期满考核合格,可参加下一轮竞聘。

“选拔聘用乡村中小学首席教师是加强乡村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举措,希望通过对乡村首席教师加强管理考核,充分发挥首席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提升当地乡村教师教学水平,提高乡村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说。

(王丙超记者陈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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