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杀野鸭渔民获刑

新安晚报 2019-10-16 11:09 大字

本报讯寿县渔民刘某某将毒药投到瓦埠湖中心的小岛滩涂上,毒杀大量野鸭,结果被警方抓获。记者昨天从淮南市寿县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这起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公益诉讼案一审宣判,法院以非法狩猎罪判处刘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同时判令刘某某承担生态修复费用4.4万元,并在省级媒体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

刘某某是居住在瓦埠湖附近的渔民,见瓦埠湖上野鸭很多,便起了猎捕野鸭的念头,于是在瓦埠湖中心小岛滩涂上投放了农药。2017年12月25日,刘某某驾驶渔船在瓦埠湖捕捞湖面漂浮的大量野鸭时,被寿县公安局瓦埠湖派出所民警当场抓获,民警在渔船上搜查出89只种类不同的野鸭。经鉴定,野鸭死体内均含有毒药成分。

“死亡的野鸭包括绿翅鸭、罗纹鸭、花脸鸭、琵嘴鸭、斑嘴鸭、赤膀鸭、赤颈鸭、针尾鸭,均被列入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名录,属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有关人士介绍说,刘某某在禁猎区非法猎捕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破坏了瓦埠湖野生动物的生存环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对自然资源的所有权。

王晶赵武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张安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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