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实现统一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淮南日报 2019-07-19 08:38 大字

本报讯 根据省、市统一部署,自7月1日起,寿县原城镇居民医保和原农村新农合医保政策平稳整合,实现城镇居民医保和农村新农合医保并轨运行,告别了多年来城镇居民医保和农村新农合“同城不同待遇”的时代,正式消除城乡居民之间医保待遇差异。

标准统一。7月1日,《淮南市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障待遇实施方案(试行)》正式实施,各协议医疗机构和医保经办机构结算系统按新政策运行。《方案》实施了五项内容调整,从门诊、普通住院、分娩住院、意外伤害住院、大病保险五个方面,确定了整合后的城乡居民医保保障政策和待遇水平,统一了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标准。

待遇提高。《方案》在现有待遇不降基础上,总体提升了待遇标准,突出了群众关心的问题解决,实现了政策延续、基金安全、社会稳定、质量提升,有序过渡。

程序简化。统一后的城乡居民医保就医网络更加健全,实现市、县、镇、村定点医疗机构全覆盖。市域内就医无需办理转诊转院、市域外就医转院手续更加简化,异地就医结算更加便捷。

(本报记者 贾 静 本报通讯员 陈伟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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