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找人冒领母亲存款

安徽法制报 2018-07-11 14:13 大字

本报讯 母亲辛苦攒的2万元存款,却被女儿找人冒领。7月4日,记者从寿县人民法院获悉,擅自找人冒领母亲存款的女儿胡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罚金人民币4000元。

经审理查明,2014年9月12日,被告人胡某之母邱某在银行以自己名义存款2万元。2015年10月7日,胡某陪邱某到银行又将上述存款的本息共计20666.03元转存一年。2016年7月初,胡某以自己的女儿上学需要为由从邱某处拿走邱某的户口本及身份证。2016年7月5日,胡某持邱某的户口本及身份证来到银行,并找他人冒充邱某,以挂失补办为由,办好新的存单,并将存单上的本息合计21141.6元全部骗领。

2016年10月,邱某给儿子一个银行的定期存单,让其到银行将钱取出来。银行工作人员却告知该存单已挂失,里面的钱都被人取走。经验证,取款手续上的签名不是邱某所签,于是邱某与银行交涉,后来银行就把2万多元存款先行垫付给了邱某。随后,银行报案。胡某在归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行为。1月23日,胡某与银行达成和解协议并还款,取得了该银行的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银行向其支付邱某名下的存款21141.6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诈骗罪。鉴于其坦白情节和取得谅解,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严翠记者唐欢)

新闻推荐

为贫困劳动者提供全方位就业服务

本报讯6月28日,寿县行蓄洪区劳务对接定向招工专场招聘会在寿县窑口镇和谐园居民迁建小区举行。省劳动就业服务局局长唐正...

寿县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寿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