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诋毁他人 引发名誉权纠纷

安徽法制报 2018-04-10 11:28 大字

本报讯 同是奶粉销售商,却为了自家生意,在微信朋友圈公开诋毁对方销售假奶粉,由此引发名誉权纠纷。4月2日,记者从寿县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执行局成功执行该起名誉权纠纷,被执行人朱某在法律的威慑下向申请人刘某赔礼道歉。

刘某在寿县某乡镇经营母婴店并销售多种品牌的奶粉。朱某也在本镇从事奶粉销售。去年9月,刘某通过朋友得知,朱某在其个人微信朋友圈内发布一条微信,该微信内容以声明的方式对刘某经营奶粉生意进行诋毁,称刘某“因违规销售被工商查过”“、违法销售假奶粉”等等。刘某随即报警,寿县公安局接警调查后,书面通知朱某停止违法行为。然而朱某未予理睬,微信内容一直也未删除。刘某无奈,只好诉讼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朱某停止侵害、赔礼道歉,但判决生效后朱某仍未履行义务。

朱某拒不道歉,不服气的刘某只得申请执行。执行法官多次与朱某沟通,告诫其如果再不积极履行判决,等待朱某的可能会是登报公告、罚款、拘留,甚至是追究刑事责任。

在充分认识到后果后,朱某主动联系刘某,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握手言和。

(黄小宝严翠记者唐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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