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泼了一盆带鱼 女子刺死前夫女友
[摘要]受审时向受害人父母鞠躬致歉
因与前夫的女友发生争执,女子李某竟掏出水果刀刺向对方,导致对方失血而亡。4月2日,李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在合肥市中院出庭受审。面对受害人父亲当庭的责问,李某鞠躬认错,连声表示,“我和她根本无冤无仇。”
【案发】
被泼了一盆带鱼
女子持刀捅死前夫女友
李某,女,今年44岁,生于安徽省寿县。当天上午9点半,庭审正式开始,一身便服的李某被法警带入法庭后,法官随即让法警解除李某的手铐。
据指控,李某与前夫孟某于2017年1月协议离婚,后李某得知孟某与女友邱某(被害人,殁年41岁)共同经营“孟家老饭店”,怀疑邱某破坏其家庭,心存怨气。 2017年7月5日,李某从苏州返回合肥,先是给女儿打电话,但没有打通。当日14时30分许,李某在合肥市临泉路合家福超市内购买一把水果刀。
当日15时40分许,李某到合肥市瑶海区芳邻家园小区某门面房“孟家老饭店”内,在饭店内看到孟某和邱某。李某和邱某很快发生口角,邱某从厨房端出一盆带鱼泼到李某身上,两人遂撕打在一起,孟某拉架劝解。在撕打过程中,李某掏出水果刀朝邱某胸部等部位连捅数刀,致其受伤倒地。
事发后,孟某将李某手中刀具夺下并将其控制,周围群众闻讯赶紧报警。公安机关赶到现场将李某抓获归案。不幸的是,邱某被送往医院因救治无效于当日死亡。经鉴定,被害人邱某系被锐器刺切胸部致心脏破裂、肺破裂,大失血死亡。
【庭审】
向受害人家属鞠躬致歉
称与对方无冤无仇
庭审中,李某坚称,自己并非故意杀人,这与此前的供述有所不同。据了解,李某曾向警方供述,她怀疑邱某破坏其家庭,对其心存怨气。而在当日的庭审中,她一再表示,她与被害人无冤无仇。
“刀是我买的,可我买刀并不一定就是为了杀她。”李某说,事发当日,她本是打算来合肥找患有白血病的女儿。离婚后,她的女儿跟前夫生活,自己则在外地打工,女儿常常埋怨她,只顾着挣钱,没有时间陪她。因为女儿电话一直没打通,她这才去找前夫。
李某说,她与前夫之间矛盾颇多,离婚前,前夫更是常常对她打骂,她之所以买刀就是为了防止前夫再打骂她,“我就想,现在都离婚了,如果他再打我,我也不饶他!”
受害人邱某的父母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诉讼请求仅有一项,要求被告人赔偿丧葬费2.8万元。
庭审中,面对邱某父亲责问,李某鞠躬致歉,她说,自己也有父亲,也有女儿,“我买刀不是为了杀你的女儿,我和你女儿无冤无仇。”
李某的辩护律师认为,李某的行为应属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检方则认为,被告人李某因不能正确处理琐事矛盾,持刀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该案未当庭宣判。正言 合肥晚报 ZAKER合肥记者 李后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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