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一女子再婚闪婚又闪离 为争抚养权放弃抚养费
淮南女子涂女士离婚后,与第二任丈夫仅认识两月便闪婚,不久生下女儿,因生活琐事经常与丈夫争吵,在孩子不到四个月大时离家外出打工,随后提出离婚,被法院驳回。
一直到今年年初,夫妻处于分居状态,感情并无改观,涂女士再次起诉离婚。近日,淮南市寿县人民法院新桥人民法庭审理了这样一起再婚闪婚闪离的民事纠纷。
法院审理查明:涂女士与丈夫杨某婚前相处时间较短,均系再婚家庭,婚姻基础一般。2017年4月,双方在孩子哺乳期内即因生活琐事发生矛盾,致涂女士独自离家外出打工,并于2017年5月起诉要求与杨某离婚,经法院判决驳回离婚诉讼请求后,双方未能加强沟通交流,且分居至今,夫妻关系没有实质改善。涂女士现再次起诉要求离婚态度坚决,杨某也表示同意离婚,应认定为双方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对涂某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
涂女士再婚生女出生后不足四个月,即与杨某发生矛盾独自离家外出务工,但双方对婚生女的抚养问题一直争执不下,不能达成协议,形成婚生女现随杨某生活的状况。因孩子未满两周岁,考虑其系年幼女孩,由其母亲抚养更有利于其健康成长,且杨某已实际抚养有一个子女,故涂女士要求抚养婚生女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同时不要求孩子父亲杨某给付子女抚养费。
欧阳中玉 记者刘玉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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