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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取诊疗补偿款 虚拟就诊被判刑

淮河早报 2018-02-07 14:51 大字

本报讯(记者 付莉荣 通讯员 李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得到广大农民的欢迎。但有些乡村卫生室却对此动起歪脑筋,冒用他人之名报销套取新农合基金。近日,寿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贪污案件,以被告人戚某某犯贪污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罚金人民币10万元。

据了解,2011年6月,寿县某村卫生室成立,并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被告人戚某某任卫生室室长,负责管理卫生室的日常工作。2011年10月至2013年10月期间,被告人戚某某利用职务之便,以分解处方、代签病人姓名的形式,制作虚假的新农合参保人员就诊信息材料,上报给新农合管理办公室,获取一般诊疗费补偿款,共虚报参保人员就诊信息9538人次,套取国家新农合一般诊疗费补偿款共计47542.5元。此款被戚某某领取后,用于家庭和个人消费。

寿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戚某某在担任村卫生室室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多种形式,增加卫生室门诊就诊人次,骗取国家新农合一般诊疗费补偿款合计47542.5元,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贪污罪。公诉机关指控成立,依法应予以支持。但考虑其认罪、悔罪态度较好,能够积极退赃,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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