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威严不可侵 扰乱秩序必受惩
本报讯(记者 马南南)法庭作为解决纠纷的地方,也是矛盾容易集中爆发的地方,法庭工作人员理解双方当事人及其亲属的心情,但对于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也将严惩不贷。
8月3日上午,淮南市寿县法院安丰法庭在审理原告陈某某与被告王某某离婚纠纷一案时,原、被告双方亲属在法庭大院内发生口角,继而发生肢体冲突。淮南市寿县安丰法庭在核对监控视频,并结合对事件当事人做的调查笔录认为陈某某、王某某的叔叔王某严重扰乱法庭秩序,同时也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寿县法院对陈某某、王某两人扰乱法庭秩序行为作出处罚决定,依法分别对陈某某作出司法拘留10日,对王某罚款3000元的处罚。
法官提醒;法庭是人民法院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重要场所,是神圣庄严不可侵犯的,对于以非理性甚至违法方式在法庭上肆意发泄不满情绪,哄闹冲击法庭,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终将受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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