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改租房转租他人 法院强制恢复原状

淮河早报 2020-09-24 06:52 大字

本报讯(记者 廖凌云 通讯员 李林)房屋租出去了,没想到又被租客转租,这令房主十分头疼。近日,随着房屋交付申请人,一起租赁房屋恢复原状的执行案件最终案结事了。申请执行人张某看着时隔两年、历经波折收回来的房屋,脸上终于露出了笑容。

原来,申请人张某将自有的住宅楼四单元一层二户的房屋及自建的西头一间屋及厨房出租给被执行人林某,面积约100平方米。2016年11月21日,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合同规定不得擅自破坏房屋结构,不得擅自转租房屋。然而,林某在房屋租赁期间,破坏房屋结构、损坏家具,且擅自将房屋转租给他人。申请人张某多次沟通无效后诉至田家庵区法院,经法院审理后判决解除双方之间租赁合同,同时要求被执行人林某在30日内将租赁房屋恢复原状,并支付违约金。但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林某仍拒不履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案件承办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通知被执行人到院谈话。被执行人来院后,与申请人就修缮房屋细节达成一致并签字确认,承诺于8月31日前修缮完毕。但时间到期后,被执行人仅修复了一部分,且当场耍起了无赖,声称其他损坏部分是当时租赁的时候就已经破损,但申请人随即拿出了当时双方租赁时拍的视频,视频中现在被损坏部分当时基本完好无损。被执行人顿时哑口无言,最终在执行法官的协调和见证下,与申请人就剩余破损部分达成折价方案并当场给付完毕。至此,该起恢复原状案件终顺利执结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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