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狗抓伤男童 引发“家长”互撕
8月23日晚7时许,田家庵分局园南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淮河新城五期小区内有两名女子打架,引发众人围观。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制止了双方的行为,并对事情经过进行询问。原来,当晚刘女士带着6岁的儿子准备乘电梯上楼,没想到电梯门一开,冲出一只没有牵绳的泰迪狗。男孩看见小狗,就向其招了招手,结果小狗突然扒住孩子的腿部开始抓挠。由于男孩只穿着短裤,狗爪子将男孩的腿上抓出了几道血痕。
事情发生后,刘女士认为狗主人陈女士必须负全责,因为她遛狗不拴绳,而且狗还抓伤了自己的儿子,所以要求陈女士带孩子上医院就诊。而陈女士说,自家的小狗刚满8个月,平时很注意卫生,不需要打狂犬疫苗;并且,事情的发生刘女士儿子也有部分责任,自家的小狗非常听话,如果孩子不招手,小狗不可能冲向孩子。双方都觉得自己委屈,最终互相开骂,撕扯在了一起。围观群众见无法将她们分开,于是就报了警。
民警从提升文明素质,规范养犬行为,保障他人人身安全和健康,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等各方面对陈女士进行了批评。在陈女士认识到错误后,民警根据《淮南市养犬管理条例》中“养犬人携带犬只外出未挂犬牌、未束牵引带、未为大型犬只佩戴嘴套的,责令改正,并处五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罚款。”的规定,责令陈女士予以改正,并处五十元罚款。针对双方发生的辱骂和撕扯纠纷,民警结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从法律后果、邻里关系等多方面入手,对双方进行法制教育。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申请调解,狗主人陈女士赔偿刘女士儿子注射狂犬疫苗等医药费用1000元后,双方达成和解。
民警提醒:随着各地关于文明规范养犬的相关立法在不断完善,基层民警对涉犬警情的处置也逐步精细化、准确化,这也对养犬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必须自觉形成文明养犬的好习惯。一是要给犬只接种狂犬病免疫疫苗、办理养犬登记,严格执行遛狗牵绳、杜绝扰民等各种规定,切忌放任不管,导致不良后果产生;二是不携犬进入人群聚集的室内公共场所和禁入场所,在小区携犬乘坐电梯或者上下楼梯时,主动避让他人,采取收紧牵引带、佩戴嘴套或者怀抱、装入犬袋(笼)等有效措施,防止犬只伤人;三是要充分了解犬只对待主人和外人的差异性,当犬只伤害到他人时,必须主动承担相应责任,切忌强词夺理,引发矛盾纠纷甚至违法犯罪案件;四是当群众遇到犬只袭扰或伤害时,要及时收集和保留证据,及时报警处置,避免因“私了”不当,导致后续问题的不断产生。(李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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