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退役士兵医保参保缴费工作全省领先
本报讯 为维护退役士兵合法权益,保障退役士兵医保权益落到实处,淮南市医保部门采取多项措施推动退役士兵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步入全省前列。
梳理相关政策,广泛征求意见。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工作举措〉的通知》及《中共淮南市委办公室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具体措施〉的通知》精神,市医保局通过全面征求市人社部门、县(区)医保局及医保经办机构的意见,结合历年来相关的政策,出台了《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参加淮南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通知》,明确了退役士兵医疗保险参保接续的适用范围、参保缴费年限认定规定、补缴范围、缴费基数及比例、补缴责任和要求等,为开展工作打好基础。
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组织召开县(区)医保部门退役士兵医疗保险参保接续工作专题推进会,要求各县(区)医保部门认真按照《通知》,做好辖区内退役士兵参保接续的初审、计算缴费和补缴医疗保险费用入账工作,明确4月底完成初审,6月底完成缴费任务,并将此项工作列入年度考核。同时,安排专人负责督促落实工作开展,对各县(区)每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统计和通报,确保按时完成缴费任务。
认真落实,初见成效。淮南市2019年1月21日前退出现役的未参保和医保断缴的退役士兵为6801人,3月20日开展退役士兵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以来,截至目前各县(区)医保部门核查率达99%,缴费323人,占全省已缴费956人的34%,退役士兵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步入全省前列。下一步,市医保局将继续推进退役士兵医疗保险的缴费工作,确保这一特殊群体的医保缴费和待遇享受,维护社会稳定。
(本报记者 贾 静 本报通讯员 陈 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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