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实效导向 激发基层潜力 提升执行效率 淮南法院探索人民法庭办理执行案件机制

淮南日报 2020-08-22 00:34 大字

本报讯 今年以来,淮南法院探索人民法庭办理执行案件新机制,突出实效导向,激发基层潜力,取得良好成效。全市15个人民法庭试点运行新机制,共办理执行案件438件,办结案件402件,实际执行到位率、自动履行率分别高于全市平均值30.29、8.24个百分点,申请执行率、执行信访率分别低于全市平均值8.99和14.57个百分点。

明确受理案件范围。发挥人民法庭对辖区地域、民风社情、人情熟悉优势,主要办理事实清楚、标的额较小的民事执行案件,提高“查人找物”精准度,提升执行效率,实现对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快立快审快执。人民法庭将被执行人主要财产所在地、经常住所地、户籍所在地在法庭辖区范围内的案件一并执行,快执程序适用率达到 92.41%。

灵活组建执行团队。对于人数较为充足的人民法庭,试点“1+1+1”的执行团队组建模式,即由1名原承办案件的法官+1名案件执行员或执行法官+1名审判辅助人员组成团队,负责办理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对于人数较少的人民法庭,通过法院派驻专职执行员或任命审判辅助人员为兼职执行员的方式,办理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

加强案件繁简分流。人民法庭作为法院快执团队办理简易案件,实现结案“一步到位”;加强与法院普执团队工作对接,有机融入法院现有执行团队和工作流程,精执细办繁案难案,形成“简案快捷办理、难案集中攻坚”的工作态势。同时,加强移动执行APP应用,远程指挥、协调、管理人民法庭执行案件,及时采取应对处置措施,保障执行工作顺利开展。

强化立审执协作配合。立案阶段注重发放《拒不履行风险告知书》《督促自动履行判决通知书》,提示当事人采取诉前保全或诉讼保全措施。审判阶段充分考虑案件执行风险,注重调解和裁判的可执行性。案件生效后,主动提示当事人及时申请执行或在征得权利人同意的前提下直接移送执行,迅速采取执行措施,高效办理执行案件。

(本报通讯员 李兆杰

本报记者 张 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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