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法院两案例入选《中国法院2020年度案例》
本报讯 近日,《中国法院2020年度案例》稿件采用情况公布,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共有两篇案例入选,为淮南市唯一一家案例入选的基层法院。
这两篇案例分别是:《土地征收补偿款能否作为遗产继承——郑某兰等诉郑某安等法定继承案》(余培)、《雇佣关系的认定标准——王某芬、宗某诉安徽省淮南农场、安徽皖垦土地开发复垦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案》(詹同英)。
国家法官学院组织汇编的《中国法院年度案例》,是从全国法院系统中遴选出案例精品,高度提炼案情和裁判要旨,对审判业务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重要的参考价值。
近年来,大通区法院以统一裁判标准、提高审判质量为核心,以回应审判需求为导向,大力推进审判案例编报工作,努力提升案例工作的成果转化率,鼓励干警认真研究新类型案件,在办好精品案件的同时做好归纳总结工作,积极围绕审判事务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对定性或法律适用上有参考、研究价值以及新类型的案件进行深度研究,高度提炼案情和审判要点,形成具有指导意义的案例,为总结审判经验和促进公正司法提供了有力保障。
(本报通讯员 陈慧珺 本报记者 张 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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