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保障升级推进抗癌药惠民成效显著

淮南日报 2020-06-29 08:38 大字

本报讯 2019年以来,随着“17+13+X”种抗癌药惠民落地机制的建立,淮南市在抗癌药的采购、使用、报销、保障等方面进一步简化了程序,重点落实了国家谈判的17种抗癌药的降价政策,切实保障了这些降价“救命”药买得到、用得上、可报销,极大减轻了癌症患者用药负担,惠及广大市民。

“17+13+X”种抗癌药中,“17”是指国家医保局通过谈判纳入基本医保、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目录并明显降低了价格的17种药;“13”指安徽省在国家谈判基础上,从现有医保目录中再选择用量较大的抗癌药,组织省级带量采购,第一批谈判成功的13种药;“X”是指今后将适时选择X种药再行组织带量采购,不断扩大参保患者的抗癌药种类。具体的药品名单、剂型、价格、适用范围,市民可在安徽省政府网站查询。

近期,根据国家和省局部署,为掌握淮南市17种抗癌药惠民落地情况,市医保局对2020年1月至5月抗癌药销售情况进行调研。据统计,淮南市17种国家谈判纳入医保目录抗癌药共计支出897.58万元,按可比价计算,为全市癌症患者共计节约购药费用约174.35万元,大大减轻了患者的经济负担。比如针对非小细胞晚期肺癌新药奥希替尼(80mg),由原来的1765元/片降到510元/片,降幅非常明显。抗癌药谈判的落地生效,提高了医保用药保障水平,降低了患者用药负担,控制了医保基金支出,实现了参保人、医保、企业“三赢”的目标,同时促进了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实现多方共赢。

下一步,淮南市将积极探索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实施方法,稳步推进淮南市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17+13+X”种抗癌药、安徽省第二批抗癌药的落地实施。同时对费用高、用量大的药品进行重点监控和分析,并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基金安全使用,提高服务水平,为参保人员提供更为便利的医疗服务,切实减轻群众用药负担。(本报记者 贾 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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