犬只管理有法可依 市民幸福指数增加 访市农业农村局总农艺师张由平

淮南日报 2020-06-03 08:08 大字

本报记者 苏 强

“《淮南市犬只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出台,意义重大,从犬只管理来看,全市犬只管理工作从此有法可依,部门管理权责分明,养犬人权利义务清晰,有效解决了犬只扰民、伤人等难题。从保障公共卫生安全来说,《条例》规定了市民喂养的犬只必须要做好狂犬病免疫,可从源头上预防狂犬病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危害。当前正值淮南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关键阶段,《条例》的出台和实施,对于提升淮南市的文明城市形象,增加市民的幸福指数也具有十分重要作用。”日前,记者就《条例》的出台实施,专访了市农业农村局总农艺师张由平。

张由平向记者介绍,《条例》正式实施前,市农业农村局就依照部门职责分工,在犬只防疫、免疫、检疫、无害化处理监管及相关监督执法等方面积极开展了工作。发动全市农业系统开展《条例》学习宣传活动,从年初开始,通知要求本系统各单位职工学习了解《条例》主要内容,为自身遵守、宣讲、执行《条例》打下基础,并要求具体承担业务任务的畜牧兽医部门干部职工要重点学习宣传。将进一步编辑完善犬只狂犬病防疫、免疫技术、服务场所、免疫流程、注意事项等内容资料,通过报市犬管办,借助网络、微信等媒体统一对外发布,普及便民服务知识。针对做好犬只狂犬病防疫、免疫等工作,市农业农村局研究制定落实方案,整合全市畜牧兽医现有力量,规范犬只免疫点的建设,重点过程分三步:第一步,2019年12月20日开始部署开展全市动物诊疗机构专项整治行动,各县区公布优化许可办理条件、人员、时限、流程、结果等信息,摸清原有营业场点、执业兽医人员、疫苗品种等基础信息,为全市犬只免疫点设置建设打下基础。通过3个月的整治行动,各县区农业主管部门对主动申报办证的18家诊疗单位,通过验收,发放《动物诊疗许可证》,奠定设置免疫点合法基础。第二步,完成各免疫点的制度建设,研究制定《犬只免疫点疫苗订购、运输、储存、使用管理规范》、《淮南市犬只狂犬病免疫、办证程序》、《犬只狂犬病免疫注意事项》、《犬只狂犬病免疫程序推荐》等制度及技术规范,保证了免疫点规范操作;第三步,依托18家合法机构,配合市公安部门指导其升级改造,完成“一站式服务”办证点建设条件验收,外部授牌、内部制度统一格式上墙。另外,把犬只免疫业务及免疫证发放纳入到全市犬只管理电子大系统,推行“免疫证电子化”,实现信息共享,方便了群众办事,提高了行业管理效能。5月20日,借助全市犬只管理系统培训,配合犬管办同步完成了犬只免疫相关人员培训。同时,还全力配合犬管办做好禁养犬名录、犬只收容所设置的条件等辅助工作。

张由平告诉记者:“下一步,随着《条例》的深入实施,市农业农村部门将积极跟进,认真做好职责范围内各项工作,全力配合犬管办推进《条例》落地生效,为提高淮南市文明程度、提升城市形象做出应有贡献。”

新闻推荐

淮南高新区精准精细开展特困人员供养

本报讯淮南高新区精确认定、精细管理、精准监管,不断提升特困人员供养民生工程工作。依据特困人员集中供养650元/月标准,截...

淮南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淮南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