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法院及个人受省高院通报表扬
本报讯 3月14日,记者从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为鼓励先进、激励队伍,进一步健全执行工作长效机制,推动新时代全省法院执行工作科学发展,省高院日前印发《关于对全省法院执行攻坚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表扬的通报》,对2018年“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开展以来,涌现出的一批忠诚履职、担当作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在通报的先进个人及三类先进集体项目中,淮南市多名个人、多家法院榜上有名。
据了解,省高院此次通报“全省法院执行工作先进单位”20家,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入选;“全省法院执行团队建设工作先进单位”10家,田家庵区人民法院入选;“全省法院智慧执行工作先进单位”10家,市中级人民法院入选。同时,潘集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继新和谢家集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李前超、八公山区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副主任杨存鹏,共同入选50名“全省法院执行攻坚工作先进个人”。 (本报记者 吴 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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