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调解成功后又帮农户卖大米

安徽法制报 2020-03-17 10:30 大字

本报讯(记者唐欢通讯员李斌高勤涵)3月12日,淮南市谢家集区人民法院杨公法庭的法官来到孙庙乡刘郢村,在田间地头妥善化解了一起涉农纠纷案件。调解成功后,承办法官还为种粮大户沟通销售渠道,解决因疫情防控无法售出而积压的大米。

该案为一起涉农村土地承包的合伙协议纠纷案件。2017年12月,原告黄某与被告戚某共同成立农业专业合作社,合伙承包了谢家集区孙庙乡刘郢村280余亩土地,引入瓦埠湖水灌溉,发展稻蟹生态种养。后黄某经与戚某商议,决定退出合伙,并将其投资份额作价23万元转让给戚某。黄某退出后,戚某向黄某支付了3万元,并出具一张20万元欠条。履行期限届至,戚某没有按期履行,引发纠纷。

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进行了实地走访,了解到戚某并非有意拖欠还款,而是存在实际困难。年初,受疫情影响,戚某种植的稻蟹香米销售受阻,仓库积压了2万余斤,导致资金无法回笼。同时,当前正值春耕备耕时节,戚某还要想方设法筹集资金,购买生产资料,支付工人工资,资金压力持续增大。

时节不等人,耽搁一时误全年。承办法官当场做黄某的思想疏导工作,希望其充分考虑农业时令以及戚某的实际困难,在疫情期间宽限还款期限,并提出了调解方案。最终,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黄某对戚某的处境表示理解,并作出让步,同意戚某在午收、秋收后分两期给付剩余20万元,帮助戚某抓好春耕备耕,渡过眼前的难关。

成功促成双方调解后,承办法官考虑到戚某的实际困难,主动联系多方渠道,为戚某积压的2万余斤稻蟹香米寻找销售出路,目前通过网络电商的暖心助农项目已售出近万斤。对于法院延伸司法服务职能的做法,戚某一再表示感谢,并承诺一定准时兑现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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