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行动,推动“两法”衔接
本报记者 付莉荣
10月28日,记者从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疫苗管理法》《药品管理法》),都即将于2019年12月1日起实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宣传贯彻实施“两法”,通过加强日常监管力度、开展各类专项整治等措施,严厉打击药品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药品“春风行动” 推进两法衔接
《疫苗管理法》是全球首部综合性疫苗管理法律,旨在规范疫苗研制、生产、流通、预防接种,保护和促进公众健康,维护公共安全。《药品管理法》是2018年之后进行的一次全面大修,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内容有很大变化,对假药和劣药的界定作出了调整,抓住了药品中最核心、最本质、最关键的要素——药品疗效,界定假药劣药更为精准科学。为了保障两法顺利实施,推进两法衔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一系列专项整治促进药品生产和经营企业健康发展。
在该局部署的“药品安全春风行动”中,共检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665家,责令整改19家次,立案查处15起。市、县区市场监管局对全市经营、使用中药饮片的药品零售企业、药品批发企业和医疗机构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共检查经营中药饮片的零售企业23家,使用中药材、中药饮片的医疗机构19家,立案查处4件,其中2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集中开展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组织全市药品零售企业自查、县区市场监管局全覆盖检查、县区互查、市局抽查督查。专项整治期间,全市共检查药品零售企业789家次,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加强对疫苗储运环节监管。联合市卫生健康委开展对全市疫苗储存和运输的专项监督,共检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5家,疫苗接种单位85家,排除淮南市在疫苗储运环节存在的风险,消除了隐患。
加强流通监管 保障用药安全
今年以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市药品批发企业和零售连锁企业进行检查19家次,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督查整改。
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交易)服务企业监督检查工作。每月对互联网交易服务企业进行现场检查,每周对互联网信息(交易)服务企业进行网上检查,共检查互联网药品服务交易平台32家次、信息服务网站64家次。
加强对特殊药品的监管力度,对全市药品生产企业开展特药季度巡查。开展芬太尼类药品专项检查,对全市13家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全面摸排,配合省药监局对淮南市2家芬太尼类药品经营企业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督促其整改。
开展医疗机构“规范药房”检查。重点开展对医疗机构药品购进、验收、储存、养护、使用等环节的检查,尤其是加强对需要低温保存药品的储存条件检查,对5家三级以上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全覆盖。同时,还将“规范药房”专项检查和“两票制”专项检查与医疗机构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同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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