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公山区医保局扎实开展困难群众医疗救助
本报讯 为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及时解决困难群众就医负担问题,八公山区医保局按照《淮南市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立足保障民生,认真履职尽责,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扎实开展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工作。
强化培训、注重宣传。为了更好地开展医疗救助工作,使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能及时享受惠民政策。八公山区医保局注重开展宣传培训工作,积极组织人员参加业务培训,认真学习《实施办法》,围绕执行标准、救助对象、救助内容、救助范围等内容,把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医疗救助相关政策弄懂学透。目前,已参加上级举办的业务培训2次;举办本区内医疗救助业务培训1期,培训各乡镇街道医疗救助工作人员7人。并建立了医疗救助业务工作QQ群、公布咨询电话、在政府网站公示医疗救助工作流程等,增加医疗救助工作的透明度和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群众医疗救助政策知晓率。
建章立制、规范操作。为规范有序开展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工作,八公山区医保局依据相关规定,制定了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按照“救助对象申请——街道(乡镇)审核——公示——区医保局审批”的程序,实行逐级审批制度,并于每月20日前将审核金额向区财政局申报,通过惠民直达打卡发放医疗救助资金,做到当月审核、当月打卡发放。在救助工作中严格审查报送材料,对于信息资料不齐的人员材料要求乡镇街道工作人员及时搜集补齐;对不符合救助政策的人员材料按程序予以退回,并说明原因。为增加工作透明度,八公山区医保局还及时在区政府网站公布救助人员情况,增加医疗救助这项“民生工程”的透明度,公开、公平、公正、及时地惠及困难群体。
截至目前,八公山区医保局已开展3批次医疗救助工作,共救助51名困难群众,其中低保户45人、特困供养人员5人、低收入家庭1人;其中因住院治疗救助42人次,因门诊治疗救助9人次,累计救助金额达20.19万元,减轻了困难群众医疗支出负担,有效缓解了困难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本报记者 贾 静 本报通讯员 朱玉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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