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22次主任会议 决定8月28日至29日召开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 陈儒江主持

淮南日报 2019-08-15 09:19 大字

本报讯 8月14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儒江主持召开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东辉、李国利、赵期中、朱平、沈斌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召开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建议的汇报,研究决定,8月28日至29日召开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这次会议的议程草案是: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9年上半年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审议市政府关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市政府关于2019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书面);听取市政府关于淮南市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淮南市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在市社会(儿童)福利院旧址兴建城市公益性公墓项目方案的议案;听取和审议关于《淮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审议市政府关于淮南市民族乡村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书面);听取和审议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听取和审议《淮南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述职评议暂行办法(草案)》;审议《淮南市城区养犬管理条例(草案)》;审议表决《淮南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人事任命事项。

会议听取了市委组织部关于人事任命事项的说明,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淮南市民族乡村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市民政局关于提请审议在市社会(儿童)福利院旧址兴建城市公益性公墓项目方案的议案的汇报;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关于2019年上半年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专项工作报告的初审意见,关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报告的初审意见,关于2019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初审意见,关于淮南市城市管理执法情况专项工作报告的初审意见,关于《淮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关于任免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工委委员的提议,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关于《淮南市城区养犬管理条例(草案)》的初审意见,关于《淮南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说明的汇报,决定提请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开展民营经济发展情况专题询问筹备情况的汇报,讨论了有关工作方案,决定由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认真组织实施;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对口联系部门和单位名单。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本报记者 朱庆磊 实习生 吕 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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