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精神病院原院长一审获刑三年

安徽法制报 2019-05-17 11:12 大字

本报讯(记者唐欢通讯员李斌)4月24日,淮南市谢家集区人民法院对淮南市精神病医院原院长谈成文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谈成文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谈成文在担任淮南市精神病医院(淮南市第四人民医院)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医院建设彩板临时病房、新建住院楼以及医疗器械采购等工作中,为朱某、金某、马某等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47.6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谈成文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共计47.6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谈成文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属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谈成文认罪悔罪态度较好,积极退缴全部赃款,依法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新闻推荐

李锦斌对淮南市公安局民警曹伟因公殉职作出批示 大力宣传曹伟同志先进事迹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本报讯(通讯员宗禾记者袁中锋)淮南市公安局民警曹伟因公殉职后,省委书记李锦斌高度关注。4月30日,李锦斌在淮南市督导调研扫...

淮南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淮南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