蜜蜂叮咬司机索赔被拒 警方热心调解解囊助农
本报讯(记者 廖凌云 通讯员 徐夏)眼下正值春暖花开之际,蜂农们也迎来了忙碌的养蜂采蜜时节,而由蜜蜂蜇人引发的行人与蜂农之间的纠纷事件也不时发生。3月20日,高新区公眼下正值春暖花开之际,蜂农们也迎来了忙碌的养蜂采蜜时节,而由蜜蜂蜇人引发的行人与蜂农之间的纠纷事件也不时发生。3月20日,山南新区公安分局淮河路派出所就接报警称,一位大货车司机因被蜜蜂蜇伤而与蜂农发生争执。
警方赶到现场后发现,大货车司机的左眼因被蜜蜂蜇咬而明显红肿。大货车司机表示,自己开车经过此地时,突然飞进来一只蜜蜂正好叮在自己的左眼皮上,顿时感觉疼痛异常,随即开始红肿。司机下车后发现原来附近有一处蜜蜂饲养点,两名浙江籍中年夫妻正在蜂箱前忙碌。
司机要求蜂农对自己进行赔偿损失,而蜂农却表示蜜蜂虽然是自己饲养,但蜜蜂蜇人并非人的意愿所为,饲养人是无法将之驯化为不蜇人或畜的,更何况作为饲养人自身也时常挨蜇。一旦蜇了人就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这蜜蜂还怎敢养下去?因此,蜂农不能接受对方经济赔偿的要求。
民警向双方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七十八条明确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然而在补充注解当中又有说明:“饲养的动物,是指人工喂养、放养和管束的动物,既包括家畜、家禽,也包括驯养的野兽,但不包括昆虫和微生物”。这里所指的“昆虫”固然包括蜜蜂,因此从法律层面上来说,蜂农可以免除对被蜇的大货车司机进行赔偿。但考虑到大货车司机靠开车赚取每天的生活收入,蜜蜂蜇伤眼睛之后,确实无法开车,影响其实际生活。经警方协调,最终蜂农对大货车司机进行了100元的经济补偿。
100元虽然数额不大,但是对于长期驻扎野外生存的蜂农来说,却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在现场,民警四人经过商量,决定每人出一百元购买蜂农的蜂蜜。但蜂农却表示由于现在时间尚早,还没有到产蜜的时候,要等到四月才有蜂蜜。民警当下与蜂农互留了电话号码,并且约定,等到有蜂蜜时,还会动员亲戚朋友来采购蜂蜜,帮助蜂农卖个好价格。蜂农感动地说,自己奔波四处采蜜,常年在荒僻处驻扎,全靠当地公安机关保护平安,这次淮南警方不仅帮自己解决了纠纷,还要帮助自己销售蜂蜜,真是太感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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