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消保委2018年典型案例

淮河早报 2019-03-15 12:06 大字

本报记者 廖凌云

日前,淮南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了2018年淮南市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以此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消费指引,同时警示经营者依法依规、诚信经营。

案例一:手表走时不准案

2018年1月8日,消费者樊先生向市消保委投诉称,其在某商场购买价值1.3万元手表一块,佩戴时发现手表走时不准,该商场拿不出合理解决方案。经市消保委调解,经营者给消费者更换一块新表。

案例二:地暖安装不符合合同案

2018年1月15日,消费者曹先生向市消保委投诉,称其与淮南市某地暖工程公司签订合同,打算在家里安装价值26000余元地暖,并先支付16000元工程款。但该公司安装时未按合同执行,未绘制施工图纸,导致消费者其他装饰工程施工困难,经市消保委调解,该公司拆除已装工程,并全额退还消费者交付的16000元。

案例三:美容受损案

2018年2月8日,消费者崔女士向市田区消保委投诉,称其田区某美容院接收皮肤祛斑服务,谁知美白不成,反而造成皮肤受损,消费者要求退还美容费及赔偿相关治疗费用,遭到经营者的拒绝。经过田区消保委调解,经营者赔偿消费者4000元。

案例四:未成年人购买游戏装备案

2018年4月9日,谢区消保委接到消费者贾女士反映,称其小孩从2018年2月至2018年4月期间沉迷于手机游戏,陆续在网上购买了价值3000元的游戏皮肤,用于娱乐。谢区消保委联系游戏公司协调该纠纷,最终经营者退还消费者3000元。

案例五:购买到翻新手机案

2018年4月27日,消费者王先生向八区消保委新庄孜分会投诉,称其在八公山区某店购买的手机为翻新手机,并非商家所说的全新手机。经过调解,经营者退还货款5980元,并给消费者10000元的赔偿。同时,针对经营者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新庄孜市场监督管理所立案调查。

案例六:快递丢失案

2018年5月初,消费者杨先生到市消保委投诉,称其在某快递公司给朋友邮寄茶叶,结果快递公司把包裹弄丢了,找快递公司寻求赔偿,双方就赔偿金额协商无果。经市消保委调解,经营者赔付消费者2000元。

案例七:卫浴产品不送货案

2018年6月28日,消费者董先生向市消保委投诉,称其在某家居商场订购卫浴产品,经营者迟迟不送货,双方就此事处理方案一直未能达成一致。经市消保委调解,经营者退款并赔偿30%违约金,此举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500元。

案例八:异地购物案

2018年9月19日,消费者王先生向市消保委投诉,称其通过某汽车论坛,结识山东东营某汽车用品销售公司工作人员,在其商店购买汽车配件,快递到货时,发现部分配件损坏,但经营者不愿意退钱。市消保委联系东营市市场监管局共同处理,为消费者讨回退款2300元。

案例九:小区车位产权案

2018年9月起,陆续有消费者向市消保委投诉,称其在淮南某房地产公司购买商品房时,因对车位产权问题存在重大误解,希望市消保委调解纠纷。市消保委约谈该公司后,该公司比较重视,安排专人对接处理。最终,市消保委成功促成双方和解,对确定要求退回的部分消费者给予退款,此举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0余万元。

案例十:老年保健品

2018年11月29日,消费者陈女士向田区消保委龙湖分会投诉,称其父母参加了所谓老年健康会议,在某商店购买了价值3万余元的保健品,感觉父母被忽悠了,要求退货。经调解,最终经营者同意帮助消费者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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