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检验检疫 300余公斤生猪肉被无害化销毁

淮河早报 2019-03-14 10:18 大字

本报讯(记者 廖凌云 通讯员 曹雪洁)3月11日下午,田家庵区朝阳市场监管所、田家庵区畜牧局联合行动,对近期查获的300余公斤未经检验检疫的生猪肉进行无害化销毁处理,通过消毒深埋的方式,避免造成环境污染。

据了解,这批猪肉是朝阳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在辖区巡查中查获的未经检验检疫猪肉。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凡进入市场的白条猪肉必须同时具备《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和动物检疫合格印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印章,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四款规定,朝阳所对违法经营户做出了相应处罚。

执法人员提醒广大市民,在选购肉品时应选择超市、肉品专卖店或有保障的农贸市场等规范场所购买,并及时查看“两章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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