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夕夜偷放烟花 存侥幸难逃处罚
本报讯 全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开展以来,各地各单位高度重视,禁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然而,仍有极少数人员心存侥幸以身试法,日前,山南公安分局淮河路派出所民警便依法查处一起违法燃放行为。
2月4日是除夕,当晚9时30分许,有群众报警称山南新区龙城奥韵小区东门有人燃放烟花。淮河路派出所民警迅速赶至现场,此时燃放烟花的人已经离开。案发后,该所高度重视,立即组成案件侦破小组全力侦查。
由于燃放地点较为荒僻,周边缺乏有力监控设备且人迹稀少,给侦查破案带来很大难度。民警们对现场进行仔细搜查,同时联合交警等多部门将视频侦查范围不断向外围扩大,对嫌疑车辆逐个筛查。在先后观看视频近30小时、过滤车辆500余辆后,终于在2月12日晚锁定违法行为车辆及违法行为人。
2月13日,民警兵分两路,在三和镇一小区内一举将违法行为人徐某、俞某抓获。经询问,俞某在除夕夜吃过晚饭后闲来无事,想起家中存有2018年1月买车时朋友赠送的两筒烟花未燃放,遂邀请朋友徐某一同外出燃放烟花。因知晓禁止燃放的有关规定,二人将燃放地点选在自以为无人知晓的偏僻地区,待烟花点燃随即离开。
目前,违法行为人徐某、俞某已被依法行政处罚。 (本报记者 吴 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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