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刺鼻的烟花爆竹味才是真“年味儿” 张昌涛
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大气污染,全力打造洁净、优美的城市环境,近日淮南市出台了《淮南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规定了禁止燃放的区域、地点、违规处罚等。
“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一年一度的新春佳节即将来临,爆竹声声,给人们带来喜庆气氛。多少年来,市民不仅春节要燃放烟花爆竹,开张庆典、结婚、搬家等也要放。
然而,近些年,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污染、火灾及人身伤害事件日渐引起人们广泛关注。燃放后的一片狼藉,既影响了市容市貌,也加重了环卫工人的工作负担,让不少市民纷纷提出意见建议,希望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关于是否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话题已经争论多年,相关规定的制定和颁布实施也已许久。不过,燃放烟花爆竹禁而不止现象时有发生,究其原因虽多,主要理由无非两个。一种理由认为燃放烟花爆竹是传统习俗,限制燃放,年味就淡了;另一种理由认为燃放烟花爆竹是个人的娱乐自由,政府不应该加以限制。然而事实可能并非如此。其一,关于习俗。当前城市的人居环境与以往城区,特别是农耕时代小而散的村镇大不相同,现在城市小区人来人往,建筑物密集,加之如今烟花爆竹的高度和杀伤力已远非昔日可比,导致我们所处的空间已不适宜燃放,也使得这种传统习俗必须做出改变,以适应时代要求。其二,关于个人的娱乐自由。我们都知道一个常识,即“个人自由的前提是不能影响甚至损害其他公民的权利和自由”。这也是法律赋予我们每个人的权利。不过,可以说,几乎所有燃放烟花爆竹的人,都是在包括别人家门口在内的公共场所燃放的。换句话说,燃放烟花爆竹的自由,往往是把自己的娱乐建立在损害他人利益的基础之上。如此,政府加以限制理所当然。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我们是认真的!《淮南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禁止燃放的情形及处罚规定得很明确。这不仅体现出淮南市治理大气污染,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决心,也有助于帮助人们树立文明新风尚。随着时代不停发展向前,过年的内涵已经有了新变化,没有了烟花爆竹声,人们可以选择庆典音乐、电子爆竹、鲜花绿植等更安全、健康的表达方式来营造欢乐气氛。如今的年味儿也不再只是烟花爆竹味儿,通过写春联、挂年画、贴窗花、猜灯谜、逛庙会等,同样能过个快乐、祥和的春节。
当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相关职能部门权力不能闲置,市民也要广泛参与,主动作为。譬如,除了自己不燃放烟花爆竹外,还要积极劝阻周围的人不做违法违规之事。保护环境需要我们每一位市民的共同努力,没有刺鼻的烟花爆竹味才是真的“年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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