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给交通违法公职人员发“抄告函”

安徽法制报 2018-11-02 13:36 大字

本报讯 公职人员一旦出现多次交通违法或出现严重不文明交通行为,将会被交警部门抄告其所在单位。10月31日,记者从淮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首批64份“抄告函”已经在发往相关单位的路上,今后,交通管理部门将定期邮寄“抄告函”。

当天,淮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正在将部分“公职人员交通违法行为抄告函”和“公职人员名下车辆交通违法行为抄告函”装进信封。这些抄告函上印有交通违法人员姓名、单位名称、车辆类型、号牌,交通违法时间、地点、违法行为等详细信息,并盖有“淮南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淮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印章。“首批被抄告的交通违法人员单位涉及到政府机关、医院、学校、企业等。”据淮南市公安局交通支队创建办民警介绍,这些人中有的违法停车、有的未礼让行人、有的违法变道,近期他们每个人的违法次数都至少达到了两次。

据悉,根据淮南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文件要求,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职工等公职人员要带头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交通法规。淮南市公职人员多次违反交通法规,或多次出现不文明交通行为,或交通违法及不文明交通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交警支队将会同有关部门抄告其所在单位。其中,交通违法类型主要分为公职人员名下车辆违法和公职人员个人违法,所以,公职人员不仅要管好自己,还要督促好自己名下车辆的驾驶人文明行车。

此外,公职人员不文明交通行为还将列入文明单位评选负面清单,如单位有职工发生交通违规行为和不文明交通行为的,在文明单位评选中视情扣分;职工交通违规人数较多、职工中发生多起严重交通违法案件、职工交通违规或不文明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一律取消文明单位评选资格。 (郭晨记者李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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