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出游难成行“限高令”套上“紧箍咒”

安徽法制报 2018-07-31 10:40 大字

淮南讯 淮南市民陈某本打算趁暑假,带上大学的孩子去台湾旅游,没想到因自己拒不履行法院生效的判决文书确定的义务,面临进入法院执行“黑名单”,行程可能受阻。近日,陈某匆匆赶到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交齐了案款,顺利与孩子出游。

2016年3月,陈某与郑某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郑某出资100万元购买陈某位于淮南市大通区某小区的商品房及地下车库,郑某依约支付了购房款,但陈某只交付了房屋,地下车库一直未能交付。经大通区法院调解,郑某同意陈某于今年6月30日前分期返还35万元购房款了结此案,但陈某未能如期清偿。

7月4日,郑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立即对被执行人陈某名下财产进行了网络查控,向其邮寄送达了相关执行法律文书,要求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全部义务,并且明确告知如果不能及时履行,将会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及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

陈某收到相关执行法律文书后,了解到法院限制高消费令及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可能带来的后果,急忙主动与承办法官联系。陈某表示,自己的孩子上大学,打算暑假带其去台湾,不能成为“限高令”对象,愿意主动联系申请执行人,交齐案件款,承担案件执行费。(陈慧珺卢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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