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预算管理 建设法治财政 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瑞昌

淮南日报 2018-07-10 11:53 大字

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要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财政部门要坚持依法理财、科学理财、为民理财,履行财政职能,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民生不断改善。

把握纲领,明确新的工作要求。预算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一部重要法律,是财政领域的基本法律制度。2014年修改后的预算法,凸显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改革方向,在全、细、明、硬上取得重大进展。进一步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等所有财政收支全部纳入预算,全面接受审查监督。进一步完善预算平衡机制,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一步强化政府债务管理,将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管理,从法律上解决地方政府债务怎么借、怎么管、怎么还的问题。加快推进预算公开,健全透明预算制度。除涉及国家秘密的事项外,经本级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财政收支、财政政策等要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向社会公开。

深入落实,全面强化预算管理。做好新预算法的学习宣传工作。深入学习新预算法,准确掌握其精神、原则和各项具体规定。开展专题讲座,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开展专题培训,通过电视、广播和门户网站宣传新《预算法》精神,打造财政法治管理的良好环境。认真做好各项预算管理工作。制定出台《关于印发淮南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淮府办[2015]1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淮府办[2016]55号)等系列文件,健全全口径预算体系,将所有财政收支纳入预算管理。建立完善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盘活存量资金,将清理收回的资金纳入预算统筹使用。及时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积极打造“阳光财政”。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扩大绩效管理实施范围,逐步实现对财政资金绩效管控的全覆盖。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加强评价结果应用,完善绩效管理约束机制,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财政政策调整挂钩机制。建立绩效评价专题报告制度和评价结果公开制度,不断强化预算单位“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财政绩效理念。

深化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继续推进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2018年重点做好教育、城管环卫、交通运输等领域的改革对接工作,更加有效地提高供给效率和水平。继续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支持教育、社保、就业创业、医疗卫生、养老、文化、“三农”等社会事业统筹发展。坚持“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突出雪中送炭、补齐民生短板,高标准实施民生工程,稳步提高民生支出比例。继续做好对扶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工作的支持,精准发力,为确保实现全面脱贫、建设美丽乡村提供财力保障。继续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按照限额管理、预算管理、风险预警、应急处置等方面的要求,加强对全市债务风险的防控。坚决杜绝各类违法违规举债问题,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属地责任,加大督查问责力度,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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