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医疗服务价格怎么变

淮河早报 2018-06-29 11:11 大字

本报讯(记者 孙鸿)日前,淮南市物价局、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下发了《关于降低医保药品支付参考价和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决定从6月30日起,降低淮南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保支付参考价,并利用降低医保支付参考价腾出的空间,分步调整全市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价格。

除了医保药品支付参考价格降低外,市属医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也有所调整。提高住院诊察费、专家会诊费、护理费、三四级手术费和中医医疗服务价格(6岁以下儿童在上述项目基础价格调价基础上加收20%,新生儿护理项目除外)。降低肠内营养灌注、针对不孕不育患者的辅助生殖超声检查价格。各市、县区、基层公立医疗机构应按照“分等定级”的原则执行此次调整的医疗服务价格。其中三级按100%、二级按90%、一级按85%、其它按80%执行。

上述价格调整后,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各公立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严格控制药品、耗材和检查费用在医院医疗收入中的占比,自觉遵守医药价格公示和医药费用公开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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