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快递 丢失诈骗 两人领刑受罚

淮河早报 2018-05-24 10:52 大字

本报讯(记者 廖凌云 通讯员 朱虹)在如今网购发达的情况下,购物网站和快递公司一般都对包裹丢失有相应赔偿,不法分子却伺机设下陷阱,进行诈骗。日前,未成年人王某某和大学生李某某诈骗一案,经田家庵区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王某某、李某某犯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拘役5个月,并各处罚金3000元。

据介绍,2016年至2017年期间,被告人王某某、李某某二人受人指使,在某购物网站上购买苹果手机、平板电脑等物品,然后分别邮寄至淮南市和重庆市,快递运送到快递网点后,二人就到快递网点将快递取走,后该团伙再以未收到快递为由向快递公司及购物网站索赔。用这种方法,该团伙先后7次实施诈骗行为,涉案金额高达3万7千多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某、李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在诈骗犯罪中有部分犯罪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且在犯罪过程中起次要辅助作用,最终,经过综合考量,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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