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兄弟对簿公堂法官调解释前嫌

安徽日报农村版 2018-04-10 11:51 大字

3月30日,淮南市八公山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法定继承纠纷案,双方当事人在法官的努力下和解。

王某和王某某系亲兄弟。原、被告的母亲于2017年2月因病死亡,原、被告的父亲于2017年12月因病死亡。原、被告的父母死亡后留有一套房产和两家银行的定期存折共计存款50000元。由于原告父母死亡时没有留下遗嘱,两兄弟对遗产分配各执己见,弟弟率先占用父亲留下的房屋,并将门锁进行了更换。双方就房屋分割和存款分配问题未能协商一致,于是,弟弟一纸诉状将哥哥起诉至法院。哥哥认为弟弟常年在外务工,对父亲没有尽到赡养义务,不能继承遗产。弟弟则认为,自己逢年过节也会看望父亲,也邮寄过钱给父亲,有资格继承父亲的遗产。

为慎重处理纠纷,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承办法官针对案件的争议焦点,邀请双方的亲戚参与调解,并了解双方在日常生活中照顾老人的情况,从亲情入手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弟弟继承父亲留下的房屋,哥哥继承父亲留下的存款50000元,哥哥另外再支付给弟弟10000元,兄弟俩握手言和。

(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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