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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诉信访案件公开听证求公正 ——田家庵区人民法院创新举措推进阳光司法

淮南日报 2017-08-02 14:04 大字

本报记者 刘银昌

近日,田家庵区人民法院对张某与淮南某公司以及某煤矿棚户区改造项目部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信访案举行了听证会,并邀请了省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执法执纪监督员、律师代表、医疗人员、新闻媒体等出席。

这是田家庵区法院借助社会各界力量共同解决信访难题,秉着公正、公开、公平的理念,推进司法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的一次尝试。

张某系淮南某公司的退休职工,原居住在单位公房,并自建三间平房(无房产证),2009年因改造建设需要,将张某房屋拆迁。2010年5月27日,张某与淮南某公司签订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约定还原张某位于某村住房一套,且协议已实际履行。其自建房拆迁时,张某要求还原一套房屋,并书写一份承诺,以王某名义与淮南某公司签订私建房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且该协议也已实际履行。后张某又要求赔偿房屋损失,将淮南某公司以及某煤矿棚户区改造项目部告上法庭。田家庵区法院于2013年5月17日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同年9月10日作出判决,判决驳回张某诉讼请求。

张某不服,上诉至淮南市中院,二审判决驳回张某诉请,维持原审判决。张某仍不服,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省高院于2014年12月3日作出驳回张某再审的裁定。张某于2015年6月向淮南市人民检察院提请再审监督,淮南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作出不支持张某的监督申请决定书。之后,张某又向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查,安徽省人民检察院经审查作出维持决定。

张某开始走上漫漫信访征程,在田区法院多次接访向其释明法律规定并向其送达信访答复意见书,告知其法院认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判决并无不当的情况下,张某仍不断采取在重要党政机关门口、交通要道、重要会议场所地面刷写标语、举牌等方式表达不满,过激上访。

到底张某“真有冤情”,还是“无理取闹”?田区法院负责人在了解事实情况后,决定组织召开信访听证会,把案件的全过程向群众公开,听听大家对该案件的意见。

听证会上,针对信访人提出的问题,原审案件审理法官以及相关公司和拆迁项目部分别进行了答疑解惑。在摸清双方辩论焦点的情况下,现场在执法执纪监督员的监督下,现场听证人员(为社会各界人士共16人)就办案单位处理程序是否合法、信访人诉求是否恰当等问题进行了意见征询,并在听证会会前发放的信访听证意见征询表上写下自己的意见,执法执纪监督员现场宣布调查统计情况,其中13票认为张某信访诉求不合理,3票认为有合理因素。最后,听证合议庭根据听证事实、法律及政策规定以及听证人员的反馈意见进行了集中评议。最终评议结果认为张某信访诉求主张不成立。

?采访手记?信访听证会的举行,是田家庵区法院阳光司法的一项重要举措,一种创新的尝试,也是丰富办案手段的一种有效方式。通过邀请社会各界代表的参与,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公开案件事实、公正处理信访纠纷,是非曲直由人民来评定,在提升案件公开度与透明度的同时充分维护了信访人的合法权益,既有助于提升司法公信力,又加强了社会对法院审判工作的监督,为田家庵区法院进一步做好信访矛盾化解工作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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