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天两次醉驾 男子屡教不改被拘

淮河早报 2020-12-22 09:09 大字

本报讯(记者 苏国义)胡某好酒,九天内竟然两次醉驾,身影晃荡到谢家集区、凤台县城两地,给当地的交通秩序带去了严重的安全隐患。12月15日,记者从谢家集区人民法院获悉,日前胡某以危险驾驶罪被该院依法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的处罚。胡某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并服从判决。

据悉,今年9月29日晚,胡某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谢家集区卧龙山路高速公路入口路段(328国道634公里处)时被淮南市交警查获,经呼气酒精检测,胡某体内酒精含量105.2mg/100ml,血样检测为120.71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此后,胡某被依法处理,暂处取保候审阶段。

未曾想,胡某不思悔改,于10月7日晚再次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交警查获。民警介绍:当晚11时许,他们在凤台县农水路与滨河大道交叉口拦下了胡某所驾车辆,经呼气酒精检测,胡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59mg/100ml,后被带至凤台县人民医院抽取血样送检。结果显示,胡某血样酒精含量为173.7mg/100ml,超醉驾最低标准达两倍多,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胡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规定,在公共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依法应予惩处。胡某在涉嫌危险驾驶罪侦办期间,再次涉嫌犯危险驾驶罪,应从重处罚。到案后,鉴于胡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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